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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金輝

    我是98年得法的,當時就覺得大法好,是大法給了我和孩子希望,學法後我和孩子的病漸漸地都好了,家庭,鄰里之間也和睦了。

    我12歲那年父親去世,我與哥嫂又合不上來,只好住在姐姐家,後又離家出走。生活的苦難使我對母親、嫂子恨之入骨,常發誓恨她們八輩子,恨他們生生世世。是大法化解了我心中的仇恨,給失散10年的姐姐去了信,把生活無著落的母親也接來了,哥哥在外打工被困,我給予經濟援助,對他們的恨一點都沒有了。

    作為大法弟子維護大法是我的責任,作為公民我有權向政府反映實情,告訴他們大法好,懷著這樣的心情,去年正月十五,我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在天安門非法被抓後遣送回當地拘留所。所長說:“上邊有精神,把你們定為反革命,政治搞臭,經濟搞垮,身體搞殘,往死裡打,打死算白打死,誰還煉明天就開始折騰你們。" 第二天,堅持煉功的被叫到外面,腿劈到極限,兩胳膊端平,一站就是兩小時,叫“開飛機"。中午煉“一指禪",身體距牆一米,腳尖著地,胳膊伸向前方,一手指伸出,站兩小時。下午“開汽車"兩腿劈開,兩手著地,兩小時。黃管教還拿著皮帶挨個揍,不煉的就叫罵老師,罵大法,有的功友被打的趴在地上,還大聲喊大法好。由於我說上訪,遭了一頓毒打。就這樣被折磨四天,因學法少,在“情”的帶動下,寫了“保證書”,當時的心情非常痛苦,知道自己對不起老師、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違反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任何時候都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跟師父回家。

    今年春節前,想掙點錢與母親過個團圓年,沒想到警察把我騙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母親盼女兒,丈夫盼妻子,兒子盼母親,快快回家過年。這一切悲劇又是誰主謀的呢?

    惡警為完成上級的任務,把不煉功的老太太也抓來湊數,我們反對踐踏人權的行為,提出抗議,集體絕食兩、三天,有的10天沒吃沒喝,最後被抓的一百多名功友都表示要繼續為法輪功上訪鳴冤。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0/14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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