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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孟顯

    我98年得法的。99年7.20江××打壓法輪功,2000年正月18日,我們集體學法被派出所抓去,我被它們搜去18元幾角,我被迫寫的或別人代寫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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