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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彩珍 我九六年喜得大法的,修煉後我身心健康,懂得了做人的目地。由於2001年我因表示繼續修煉大法,受邪惡迫害,關押期間,別人代寫的對師對法不敬的文字,及出來後,我自己又在單位簽的名,統統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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