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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旗勝 1999年7.20至2003年1月間,由於本人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惡人在洗腦班上要求每個煉法輪功的黨員表態時,我違心表態“不煉了”;在市拘留所裡被人強行捉住在“悔過書”上按手印;在洗腦班被強制洗腦,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統統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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