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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長青、屈保榮

    我和愛人是97年得法的,洪法、進京證實大法的修煉過程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思想有漏,受到了邪惡多次迫害,進過兩次看守所,進過幾次拘留所,邪惡抄過我們的家無數次,罰款兩萬多元,由於多次受惡警的迫害,在所裡一時思想不堅定的情況下,做出了大法弟子不應有的事,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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