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樹華 自從99年大法遭迫害,當地601,派出所街道社區多次到我家恐嚇,騷擾。逼我寫“保證”,簽名,讓家人看著我,不讓我出屋。在惡人的威逼下我寫了“保證”等在邪惡迫害下所寫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