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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春菊、張香芝、毛潤芳 由於我們沒有好好學法,怕心很重,在2000年邪惡迫害我們的時候,我們就配合了邪惡,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還配合交了每人200元的罰金(沒退)、1300元的保釋元的保釋金(也沒退),還配合邪惡照相等等。以上配合邪惡所做的一切現在聲明全部作廢。今後要好好學法,認真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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