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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英、曹顯達 1999年的7.20以後,區和居委會要我倆寫“保證書”,當時我倆在高壓的情況下和邪惡妥協了,就寫了“保證書”和簽了字,做了、說了有損於師父和大法的錯誤言論,犯了嚴重錯誤。對不起師父。現在我倆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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