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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世松、聶治華 2001年我因發放大法真像資料被惡警抓住,在單位被迫寫了一次“保證不煉”。後來惡警又再一次到我家中強迫我寫了“保證不煉”。現在我嚴正聲明以上兩次嚴重的不符合大法的簽字、“保證”全部作廢。以後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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