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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鳳雲 2002年因在公安局遭非法關押,單位領導親自開車將我接回家,並交罰款。此後單位領導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要求我寫“保證書”,並交一本《轉法輪》,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特此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廢。以法為師,精進不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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