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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郝永利 我從1997年開始修煉大法,後來因當地公安局的迫害及單位不斷加壓讓寫出“保證”後方可上班,由於自己正念不足,違心的寫過“保證”,我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不煉法輪功、不向人們講法輪功真像”全部作廢。以後堅定實修,發正念,講真象,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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