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石玉 我於2001年1月至3月在看守所和“610”的強制洗腦下,所寫的“保證書”和“揭批”發言嚴重破壞了法輪大法,我現今非常痛心和悔恨,特嚴正聲明該“保證書”和“揭批”發言完全作廢。本人決心堅修大法,做好師父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盡力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