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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欽明 99年7.20共產邪靈迫害法輪功後,我在邪惡的逼迫下,讓別人代我簽字說“不煉功”,照了相,按了手印。現聲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堅定修煉大法,按照師父的要求,作好三件事,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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