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黃明富
以前所寫的“保證”聲明作廢。並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5/99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