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寶星
本人在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時,曾在“不進京、不串聯”上簽字。在被抓時沒能保護好大法的書,對此深表痛悔,現嚴正聲明:取保時簽字作廢。彌補自己的一切過錯,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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