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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闞麗萍

    99年7月22日我與同修去北京證實法,下車出站台就被便衣盯上了,叫住我們,把我們帶到警車前,它們拿出大法書讓我們看書裡師父的照片,問認不認識。當時我們不想讓它們抓去,就違心的說“不認識”。那人說:“連你們的師父都不認識。”後來從同修包裡翻出了東西,結果還是被帶進了派出所。這件事我非常痛心,是偉大的師尊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師尊巨大的付出才有我們的今天,所以我鄭重聲明:我所說的全部作廢。2000年10月17日,被公安非法抓捕、抄家,它們利用毒打、恐嚇、威逼等各種手段讓我說出資料的來源,最可惡的是它們把大法書裡師父的照片撕下用火點著讓我拿著,自己卻拿了。沒有用正念對待迫害,配合邪惡作惡。在師父的呵護下把我放出,但惡警問我還煉不煉了,我違心的搖搖頭走出魔窟,由於自己正念不強、怕心重,做了這些錯事,我鄭重聲明:全部作廢。在邪惡的迫害下,我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洗刷掉污點,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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