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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蘆桂春 99年以後有一次社區主任到我家叫我寫“不煉法輪功”,我就寫一個。還有一次派出所戶口員到我家叫我給他簽字,我就給他簽了字,通過學法才知道我做了一件最大的錯事,我還是順從舊勢力安排了,嚴正聲明我給他們簽的字和“保證書”和前人替我簽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我要聽師父的話,學好大法,努力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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