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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國蘭 我於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時,由於自己法學得不深,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當派出所拿了一張填好的表讓我簽字,簽好字派出所的人又在表下面寫了“不煉”兩個字,當時我也沒反對,這種配合邪惡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 月1 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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