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鄭蕾虹

    1999年我母親被非法扣留在派出所,1999年我母親被非法送往勞教所,我代我母親寫了一個所謂的“保證”。2001年5月我母親被非法勞教,為了保釋我母親,我分別在派出所和勞教所的“擔保書”上代我母親簽字擔保。在99年7.20,由於認識不清,用人的觀念做事,我自己主動交給片警幾本大法書,和一個洪法條幅,在片警非法收走三張師父的法像時,我沒有做到一個大法弟子應盡的職責,沒有保護好師父的法像,我深感愧疚,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2000年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5天後,寫了“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在2002年11月在單位要我寫一個所謂的“思想匯報”時我寫了,配合了邪惡。我嚴正聲明我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