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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吉堂 陰曆6月17日晚10點,由政法委書記帶領派出所共5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把煉功帶和一本《轉法輪》和兩本資料拿走。由兩個人把我非法關到會議室。由工作人員輪流看到天明。9點以後610、公安局去4人給我戴上手銬,用車拉到公安局辦了手續。上午12點送到看守所。把我領到號裡,由牢頭問話。然後強制我做它們要我做的,不從,就是一頓暴打,真是拳打腳踢,打倒了就用腳跺,因叫聲大驚動了所長。到值班室不問好壞也是一頓毒打,把三個牙打動了。犯人逼我罰站“開飛機”。打我腦袋,痛了一個多月。因絕食,拉到醫院4∼5個邪惡強行灌食。迫害一個月。9月3日,由610把我送到洗腦班迫害。在那�堣�讓睡覺、罰站、打耳光、頭撞牆,受盡折磨,身心受到很大傷害。現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我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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