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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小玉 由於我租用公司的辦公室作為學法點,99年7.20以後,公司開會批判我愛人,因他是黨員。回來後他反過來壓我。我們單位對我也是多次在黨內“批判”。我也不支聲,他們過不了關就找我愛人,我愛人便叫我侄兒代我寫一份認識,“不煉功了”。在這期間派出所、居委會多次來家收大法書和磁帶,不知多少回。在2001年初我被非法拘留。我還有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受我愛人壓制,又怕他再去告我,我就把師父的法像燒了。因多方面壓力,那段期間也不煉功、學法,也沒和同修來往。聲明:我向邪惡所說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別人代寫的材料,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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