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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玉美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我曾在拘留所及派出所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書”。通過閱讀明慧網上的文章,知道自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在邪惡的環境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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