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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凱 我於1999年10月5日、2005年2月20日先後兩次被邪惡綁架並非法勞教,長達六年時間。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在邪惡的迫害下我多次遭到強制洗腦,多次違心的寫過邪惡所謂的“三書”,在邪惡的逼迫下多次謗師謗法。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在邪惡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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