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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侯寶琴 我2001年因發真像材料,被邪惡綁架判三年勞教。凡是在勞教所裡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給邪惡寫過的“不煉功”的保證,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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