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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焉景順 我在99年7.20大法遭受迫害時,由於當時學法差、人心重,我主動向派出所交出大法書一本和煉功音樂帶兩盤。此後,還在派出所把它們擬好的,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上面簽了字。以上兩件事,有損大法形象,給大法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我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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