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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明霞 我96年修煉了法輪大法,身體得到了健康,心靈得到了淨化,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99年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強大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之類的材料,自己痛悔不已,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苦度。凡是有損於大法及師尊的一切言行和思想,包括簽字、按手印等,統統宣佈作廢無效。加倍彌補過失,堅定修煉到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4/14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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