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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日本姚海龍 我於1999年9月回國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拘留20天,後被家人保出,家人寫的保證書是:1.不反對政府;2.不反對人民;3.不去北京鬧事。此3條我當時用人的小聰明認為沒有涉及大法,因此就在被保處簽了字。現在我悟到當時的行為配合了邪惡,是極其錯誤的,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為!因此我嚴正聲明此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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