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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瑞玲

    我有緣得到了大法,找到了回家的路。但是在證實法救度世人的這條路上,也曾經走過彎路。那是背離師父、背離大法的行為。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做的“保證”及妥協全部作廢。2000年6月9日,我和丈夫同修,因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局接回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在看守所關押20天,即我絕食的第5天被家人保釋,在管教人員的保釋票上簽了名。2001年8月份,我與同修去接被非法關押3個月,絕食10天的丈夫。到政保科,在保釋丈夫的條件要求下違心的簽了名。2001年10月份,丈夫又被非法勞教2年,為了能見到丈夫,在教養院入門登記處,向登記人員稱“不是煉法輪功的”。嚴正聲明,以前不管在任何環境下向邪惡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回到師父身邊,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用實際行動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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