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根法 我現年75歲。因生活負擔重,積勞成疾,腰腿痛,求醫吃藥不知花費多少錢,也未能使我身體健康。在99年2月份參加了法輪功的修煉,經過兩、三個月的煉功,我的身體就逐漸健康好轉,也不用吃藥了,也不到處看病了。99年7.20政府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形勢非常緊迫,我也去護法上訪,並被遣送回鄉,派出所還給照相、罰款,到我家查收資料、大法書籍。看到形勢緊迫,我就在他帶來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配合了邪惡。以上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現嚴正聲明全部作廢。以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學好法,講真象,救度眾生,發好正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