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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月清

    我今年71歲,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大抓捕時,我在外面煉功被邪惡抓到派出所關了36小時,沒有妥協,後來家把我領了回來。當時家人怕我出事不讓我煉,女兒也在北京被抓,天安門也出現了“自焚事件”和一些造假宣傳,那時真舖天蓋地,心也迷惑了。由於學法不夠精進,主意識不強,搞不清是非真象,就不煉了,但心�堳D常痛苦。得知女兒臉被惡警打青了,棉衣被撕破了,我非常痛心,真不忍心看著女兒在那不是人呆的地方受痛苦折磨。由於放不下情,對大法動搖了,我動員過她放棄修煉,說過一些不該說的話,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也因怕心就放棄了學法煉功。怕邪惡抄家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把師父的法像給燒了,我犯了不可饒恕大罪,我感到非常後悔,心�堣]非常難過。今後要努力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彌補損失。以前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事和言行,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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