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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志權 99年7.20邪惡非法鎮壓以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在一次派出所詢問筆錄上我說了“國家讓煉,我就煉,國家不讓煉,我就不煉”等話。給大法造成特別大的損失。現在通過認真學法,使我認識這點。我現在嚴正聲明:不管甚麼人、以甚麼形式代我寫的“保證書”之類的書面材料和我以前在邪惡的壓力下所有違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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