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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月梅 自99年7.20後,派出所的人讓大法弟子們到村委會,在他們寫的“不煉功、不集會”的材料上簽字,說是走走形式。我就簽了字;在2000年元旦又讓簽字,“不進京上訪”;2001年農曆7月3日,我被綁架到洗腦中心,在那�媯馴早斻措L字按過手印。現在非常悔恨。以上在任何情況下簽過的字按的手印,以及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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