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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淑鳳 2002年我兒媳被惡人舉報,邪惡將她帶到派出所,讓我們在師父的法像上走過去。由於各種執著心沒去,特別是怕心和名利心的干擾,我拉著兒媳從師父的像前邁過,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聲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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