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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邢果花 我2004年11月29日在別人家遭綁架,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後被家人保釋出來。在看守所期間,因怕心重,想早出來。在逼問下,我違心的說:“不煉了,再也不跟他(她)們(修煉者)接觸了”。也在邪惡寫的“保證”上面按了手印。嚴正聲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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