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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明齋 在勞教所受到非法的迫害下強迫我寫的所謂“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認識”等等,完全是違法的,是我違背良心下寫的,全部作廢。嚴正聲明我所有寫的和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法輪大法教人“真、善、忍”,修煉做真正的好人,沒有錯。我還得在大法中修煉,跟師父走。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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