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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玉華、王林富 99年7.20以後,我被邪惡劫持到派出所,被迫違心的在“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書上簽過名。這是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大法不堅定。現嚴正聲明,我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心不動,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我的過失,做一個正法時期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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