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艷、李淑香 99年7.20去北京上訪,遭惡警綁架,被強迫寫了“保證書”,2001年因同修被捕導致自己被邪惡綁架,拘留期間被迫簽了字,寫了“保證書”。2002年在拘留所被迫害期間又按了指紋。以上所做給大法造成巨大損失。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大法的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