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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余建妮、余玉梅、潘瑞娟 單位領導要我們交出大法書籍、寫保證,否則就讓我們下崗回家,當時迫於壓力我們寫了“保證”並交了大法書籍。後來通過學法知道了自己的錯誤,我們走上了進京上訪的路。從北京被抓回來後,我們被關押在拘留所,後轉到看守所,在家人交了保釋金後還要我們在保釋金上簽字。由於自己的怕心和執著,我們一錯再錯。明明知道法輪大法是萬年不遇的最偉大的正法修煉,可我們還是迫於壓力做了有損大法的事,這是一個大法弟子的恥辱,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更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一律作廢,重新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作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修煉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5/14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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