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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祥 我曾經二次被邪惡抓去,由於對法理解不深,當時為了脫離邪惡的控制,想得到一個好的修煉環境,向邪惡妥協,在公安局的表上簽字。現在聲明一切不符合法的表態和簽字作廢。今後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加倍彌補,做好一切大法弟子該做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5/14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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