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劉凱華
以前在看守所,所寫的“保證書”完全作廢。以後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