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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雲華、湯獻英

    我們98年得法修煉法輪功。7.20以後,我們當地邪惡猖狂,公安到處抓法輪功學員,舖天蓋地迫害大法,誹謗師父。國安經常到我們家來追問法輪功的事,收走了大法書、師父的法像和小法輪章一個。由於怕心嚴重,怕被公安抓走,因此我們也說過一些錯話,做過一些錯事,還燒過一些資料和“北京300例”。後來公安追問多次:“你們還煉沒煉?”我們都說“沒煉了”。以後又把我叫到派出所去追問,有一次叫我到村辦公室去追問,說不準煉法輪功;我也填過表,簽過字,說過“不煉”的話。我們單位通知我去多次開會,會後填過“保證書”,還找了三個“保人”擔保不煉法輪功,我也在上面簽了字“不煉了”。有一次,單位書記和辦公室主任來我們家寫了保證書:“保證不煉功,保證不外出,外出時要向單位請假”。他們寫好後,叫我簽字,我也簽了字;他們還沒收了我的身份證。以上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我們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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