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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芸芳 自99年7.20迫害開始後,居委會多次找登記、簽名、保證,都是家人代簽、代寫。特別在2002年4月15日,鎮610帶領打手、公安到家逼迫簽字。在他們的逼迫下自己不情願的簽了,因此又罰了1千元現金。由於自己正念不足,學法不深,在一堆執著心的驅使下走了大法弟子不該走的路,讓舊勢力有機可乘。今日嚴正聲明,寫過的“保證”(讓家人代簽、代寫)統統作廢。從根子上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只走師父安排的路,隨師正法到底。剷除共產邪靈。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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