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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全中 我99年3月份得法。在得法前身體不好,後來修煉了法輪大法,身體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99年7.20,江氏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大法進行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邪惡的鎮政府、派出所、村委會都三番五次到我家逼我寫所謂的“不修煉保證”。我沒有經受住邪惡的干擾,寫了“保證”。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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