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蕾 2001年春,由於惡人舉報,我被綁架到看守所,後來親屬通過關係使我被釋放出來。在派出所,警察把它們替我寫好的“保證書”拿到我面前,叫我簽字,我違心的簽上了字。後來,惡警又多次到我家進行騷擾、恐嚇,親人在邪惡的壓力下,替我在“保證書”上簽了我的名字。2002年惡警把我叫到派出所,逼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又一次配合邪惡簽上了我的名字。在此,我嚴正聲明:我簽過的字全部作廢。我親人替我簽過的“保證書”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