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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艷秋 2002年1月17日,發真像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抓進派出所、看守所。由於怕心,在親情的誘惑下,簽了字和按了手印,又說出了同修的情況,致使同修被抓,遭到了迫害。完全背叛了大法,犯下了可恥的罪過。深感痛悔,對不起同修,更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現嚴正聲明:我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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