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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鼎霞 1999年7.20以後,由於怕心等執著心,在邪惡強迫下違心的寫了“與法輪功決裂”,交了大法書,簽了字,還毀了師父法像等。背叛了師尊,背叛了大法,深感內疚與悔恨,現鄭重聲明: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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