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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春秀 2002年非法將我抓進看守所,然後轉到洗腦班。晚上2點鐘拉鈴集合,口供、交待、罰站,不回答就逼我圍著操場跑四公里,一個晚上要出去2∼3次。有一次把我帶到一個山溝裡,十幾個惡人拿著棍子,四面八方都在打、腳踩、還用活麻害人,他們強行把我的衣服扒下來,僅剩內衣。拽住我的領子把活麻塞到我肚子上去,還逼我吃藥、抽血。在強力的高壓迫害下,放棄了修煉,跟邪惡簽約,寫了“悔過書”。我嚴正聲明:從2002年至2004年底,向邪惡寫過的“悔過書”、“保證書”和蓋手印一律作廢。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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