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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封同芬 我在99年得法,不久大法遭到迫害。由於法理不明,不堅定,到大隊簽過名,交過大法書,按過手印,寫過“保證書”,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給大法蒙受恥辱,給自己證實法留下了污點。在自己證實法中還在用人心對待迫害,用人心對待應該做好的三件事。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為自己走過的彎路感到內疚和心痛。特此嚴正聲明,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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