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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彩英 自99年邪惡迫害大法以來,我被邪惡非法關押期間,違心的說過似是而非的話,遭罰款後,又違心的在“保證書”上按過手印,後來又怕家人被迫害,說過對大法不利的話,給大法抹了黑,在正法時期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舊勢力迫害自己找到了藉口,對此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做、所想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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