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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德雲 我於2002年9月1日被邪惡迫害,非法關押看守所26天,後被釋放。由於平時學法不深,在關押期間,說出了兩位同修的姓名。經過兩次非法審問,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我嚴正聲明:所說過的、所簽過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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